产品栏目
KL5LM(A) 型锂电矿灯
一、概述
KL5LM(A)型矿灯,采用锰酸锂离子蓄电池为电源,以 LED 为光源,是根据MT/T10922008 《矿灯用LED及LED光源组技术条件》和MT1162.42011《矿灯 第4部分:KL型矿灯》设计制造的。产品具有体积小,质量轻,免维护、安全性能高等特点。
1、产品特点
1)KL型矿灯配备专门设计的配光系统,设有主辅双光。其中主光源采用1W大功率白光LED、辅光源采用0.2W的小功率白光LED光源照明,任何一个光源损坏时,另一光源能保证在井下工作和安全撤离。
2)采用锰酸锂离子蓄电池,蓄电池为全密封结构,不会漏液,矿灯使用期内蓄电池无需维护,安全性能好。
3)外壳采用防弹树脂材料制成,冲击韧性极好。产品具有防静电、防水、防潮等性能,提高了矿灯的安全性能。
4)矿灯具有免维护性能,不需要更换LED灯和补充电池液,锂电池无充电记忆。安装了可重复使用的矿灯保护器,具有过充电、过放电和短路保护等功能,矿灯短路时可迅速切断电路,避免发生事故。
5)采用LED光源,发光效率高、使用寿命长,在矿灯使用寿命期内不必更换光源;LED色温>5000K,光色近似太阳光,视觉舒服。
2、主要用途及使用环境条件
1)用途:适用于煤矿井下携带照明。
2)使用环境:
——环境温度:0℃~40℃;
——大气压力:80kPa~110kPa;
——宜在无淋水和溅水的场所使用;
——无剧烈振动和冲击的场所;
——周围介质无腐蚀性气体;
——宜在瓦斯和粉尘浓度不超限、无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
——超出上述条件的,如井下救援,用户应进行风险评估。
3、产品型号组成及其代表意义
示例:
4、产品执行标准
MT/T10922008 矿灯用LED及LED光源组技术条件
MT1162.12011矿灯 第1部分:通用要求
MT1162.42011矿灯 第4部分:KL型矿灯
5、产品防爆型式:防爆特殊型;防爆标志:Ex sl Mb。
6、防护等级:IP55。
二、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见下表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值 |
备注 |
||
1 |
额定电压 |
V |
3.7 |
|
||
2 |
额定容量 |
mAh |
5000 |
|
||
3 |
点灯时间(主光源) |
h |
≥20 |
|
||
4 |
发光强度 |
点灯开始 |
cd |
≥1 |
距灯头1m处 |
|
点灯11小时后 |
cd |
≥1 |
||||
5 |
LED光源 |
额定电压 |
V |
3.7 |
|
|
额定电流 |
主光源 |
A |
0.21 |
|
||
辅助光源 |
A |
0.06 |
|
|||
6 |
外形尺寸(电池槽) |
长 |
mm |
87 |
|
|
宽 |
mm |
41 |
|
|||
高 |
mm |
118 |
|
|||
7 |
蓄电池循环寿命 |
次 |
≥500 |
|
三、产品的充电及使用操作方法
1、矿灯充电:矿灯在出厂前已经半充电,投入使用前应进行补充充电。KL5LM(A)型无内置充电器:
a)在锂电充电架上充电:
必须使用我公司认可的锂电充电架充电,按锂电充电架使用说明书操作。
b)在铅酸充电架上充电:
将我公司生产的锂电过渡充电器插在铅酸充电架上,再将矿灯插在锂电过渡充电架上,并按铅酸充电架和锂电过渡充电器的使用说明书操作。
c)在单体锂电充电器上充电:
矿灯插入单体锂电充电器,再将单体锂电充电器的电源线插入电网220v插座。具体操作请阅单体锂电充电器使用说明书。
2、将矿灯帽钩安装在安全帽上(或吊挂在其它方便的位置上)。
3、矿灯主、辅光源由各自开关控制,按动开关可交替转换,使用时可按需要分别开启主、辅光源。
注意:本产品必须使用与产品配套的专用充电架充电,用户使用其他方式充电,必须经本公司认可,否则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四、 故障分析及排除
1、矿灯的维修必须由我公司维修人员维修或经我公司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在井上进行,不得私自拆卸。在井下严禁拆卸矿灯任何部件。
2、锂电池为专用电池,不得擅自拆卸,损坏后应向我厂寻购新的同型号电池,不可用其它厂家或其它型号电池的代替。
故障现象 |
原因分析 |
排除方法 |
备注 |
容量降低或点灯时间不足 |
充电不足 |
首先检查充电架各接触点,进行均衡充电。然后按规定方法充电。 |
由经技术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在上进行。 |
蓄电池超过使用寿命 |
更换矿灯 |
||
充电时电流过低或无电流 |
触点锈蚀 |
检查充电架、灯头上的充电元件与充电架的充电元件间的接触是否良好。灯头内元件有无开焊。 |
|
电缆内芯线绝缘损坏 |
换电缆 |
||
充电时电流过大或充电后期电流不降低电池过热 |
灯头内线路短路,或电池内部短路 |
更换线路板或矿灯 |
五、运输、贮存
1、矿灯在运输过程中不许受剧烈机械冲击和曝晒雨淋,不得倒置,严防摔掷、翻滚、重压
2、矿灯应贮存在环境温度(0~40)℃干燥、清洁及通风良好、无腐蚀性介质的仓库内,应远离火源及热源。产品每储存2个月,须对矿灯充电一次。
六、开箱及检查
1、矿灯开箱使用前,应检查包装是否有损坏现象。
2、开箱时应检查箱内检查矿灯一台、保修单一份、使用说明书一本、产品合格证一份是否齐全。
3、矿灯外观应平整、光洁、无缺陷,产品能正常点亮,如发现有问题及时同我公司联系。
七、注意事项
1、下井前应充满电,打开灯头开关检查主辅光源是否能点亮,否则应重新充电。入井后请不要频繁启动和转换灯头开关,以利于使用安全和延长矿灯使用寿命。
2、下班时矿灯应交矿灯房统一管理统一充电,充电时间应不小于8小时。以确保充电质量和安全。
3、不要损坏产品上的编号,以便于售后服务。
4、不要将矿灯正对人的眼睛照射。
5、长时间不用时请每隔两个月充电一次。否则会损坏矿灯。
6、矿灯应在蓄电池寿命之内使用,达到寿命的应强制报废。
八、警示
1、缺少零件的矿灯严禁井下使用;
2、矿灯的维护、维修、充电应在井上进行;
3、严禁摔打矿灯;
4、严禁随意改变产品结构或零部件,维修时不能改动电路连接方式,不能改变电子元件的参数、型号规格;
5、严禁将矿灯投入水中或火源中;
6、存在故障的矿灯不能下井使用;
7、矿灯外观应如果外观破损,缺陷,开关旋转不灵活、有轴向串动,产品不能正常工作可更换;
8、若更换矿灯保护器或电缆,必须采用相同型号且在安标有效期内的产品,保护器应符合MT/T395标准要求,电缆应符合MT818.10标准要求;
9、报废的矿灯要集中管理,由专业单位回收处理。
九、维修保养
1、用户须对产品包装进行检查,开箱后应检查仪器是否完好,随机技术文件、零配件是否齐全,如有问题及时与厂方联系;
2、用户收到该矿灯,须经过三次充、放电后方可使用;
3、矿灯长期闲置不用时,应放置在空气新鲜、干燥、无腐蚀气体的环境;
4、禁止在矿井下拆开矿灯,维修时不得改变部件和元器件的规格型号;
5、更换电池必须符合说明书中的要求。
十、售后服务
本产品为免修产品,如需维修服务,请与本公司联系。本公司对产品终身服务。若不按使用说明进行使用和维护,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责任。